顾名思义,组织伦理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组织中的伦理问题。从组织的视角来看,商业组织也好,政府或非营利性组织也罢,它们虽然各有特点,但在伦理问题上具有更多的相同之处。同样,三种类型的组织形式中的官僚问题和组织问题也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有鉴于此,研究组织伦理现象的组织学者并没有严格地按照商业伦理学、政府伦理学和非营利性组织伦理学进行分门别类。
比方,商业、政府和非营利性组织中普遍存在着以下的问题:对员工的公平待遇,职业健康和安全,产品或服务安全,权力的滥用,对外部相关者的责任,污染,贿赂,隐私,利益冲突,机会平等,优惠待遇,不公正的解雇,等等。同样,三类组织中也同时存在着以下导致不道德行为的根源:争权夺利,惧怕上司,绝对的服从,组织隔绝,“暗箱操作”成风,员工不把伦理行为当作“自己份内的事”,组织中缺乏民主气氛,对提出伦理问题的员工实行打击报复,等等。
组织伦理学的兴起很可能与组织行为学的发展历程相似。如今,无论是管理学院、工商企业、公共管理部门,还是教育、工程、护理、公共卫生和医药部门,均开设了组织行为学方面的课程。但过去的情况并非如此。行为科学在20世纪20年代就引入到商学院,但组织行为学前后花费了50年的时间才正式作为一门工商管理学科进入了课堂。组织伦理学很可能要经历相似的发展道路。20世纪80年代,组织伦理学开始进入工商管理学院。嗣后,少量行政和公共管理学院相继开设了这门课程,现在这门课程正向其余的学科院系铺设开来。总可能有一天,所有管理学院所讲授的伦理课程将被称为组织伦理学,而不再是商业伦理学。
参考文献
理查德·尼尔森(Richard P. Nielsen)
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