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色列的工商界和学术界,“商业伦理学”作为专门性学术的探究和实践的指南很少受到重视。制定伦理行为守则或者设立专事处理社会责任问题的部门的企业寥寥无几。而且,在公共领域,人们对促进商业伦理学的措施也保持低调。这并不是说以色列的商业实践是不合乎伦理的。相反,对工商界人士的伦理态度和行为的研究表明,以色列人葆有相对较高的伦理标准(以兹列,Izraeli,1988;以兹列和格拉斯,Izraeli & Glass,1994)。三千多年的犹太法律和伦理传统,加上世纪之交现代以色列的先行者所倡导的自由、公正的社会主义理想,对以色列人的思想和行为仍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同其他西方民主国家相比,以色列的经济更趋于中央集权和国家调控,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体现了政府的高度控制和干预。以色列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海外,政府机构成为外资引进的主要管道。资源的中央调控有利于大规模移民的吸收和国防军备。然而,商业对政府的高度依赖,以及经济、政治和管理方面的精英所结成的紧密关系,已经成为腐败的主要源泉。主要政党运用手中掌握的商业机会和工作机会作为一种政治资本,巩固他们在政府中的权力并向工会控制的企业捞取政治资助,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如果尚不能算作例行规范的话(阿哈戎尼,Aharoni,1991)。因应经济全球化的竞争压力,以色列的经济正进一步朝着自由化和私有化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私有企业开始公开发行股票。然而,盛行于西方的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的企业责任问题的关注在以色列仍然处于萌芽阶段。
利益相关者
以色列商人对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概念采取了狭义的理解。举例说明,以色列工商日报的一则广告刊登了大约500家在特拉维夫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中的“利益相关者”仅指那些拥有5%以上公司股权的股东。这表明,其他人——员工、供应商、消费者以及广大公众,均与公司无涉。这显然是将那些不具备大股东身份但受到公司行为影响的利益相关者拒之门外。刚刚在几个月前,内部交易和市场操纵造成了股票市场的崩陷,大批股民的投资因此被洗劫殆尽。这充分暴露其症结之所在。工商界对更广义的“利益相关者”的置若罔闻有损于以色列人的生活质量并将危及以色列在世界商业市场上的地位。
生态问题
迄今为止,工商界对环境保护问题仍然态度冷淡,而且,它们对环境的破坏依然有增无减。空气和噪音等污染的加剧促使环境质量持续恶化,这在以色列公众当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反响(咖柏,Gabai,1994)。然而,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责任者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公众重视。
控制环境污染的倡议者主要是政府。以色列政府于1973年设立了环境保护服务局。随后的历届政府相继建立专业机构,开展生态方面的研究、保护和促进工作。在1988年,这些机构划归新成立的环境部统一领导。大量的市民开始组织起来,围绕生态问题展开讨论,并就生态的社会责任问题积极开展宣传和游说活动。
惩治腐败
克奈塞特(以色列议会)已经成为惩治腐败和规范企业道德行为的急先锋。它针对以色列政界和工商界的弊端,大刀阔斧地颁布法规,创设专门性的机构,其中包括国家审计办公厅、国民冤情调查委员会、特殊的“白领犯罪”管制机构,并强制所有政府部门和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员。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在确定伦理行为的界限和认定伦理行为规范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媒体凭借其强大的调查报道和舆论力量,在揭露商业丑闻和维护企业行为及腐败行为的受害者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此外,许多市民行动组织在诸多社会问题上表现活跃,它们大都依赖政府的资金支持,因而削弱了它们对政府和企业的有效监督作用。
已露端倪的趋势
近年来,对“商业伦理学”的重视程度已经有所提高。在美国学术界的影响下,以色列的学者开始将这门学科引入大学商学院的课堂,并作为专门的课题开展研究,而且该专业的首批毕业生开始在实务界崭露头角。一些具有开拓精神的公司开始探寻“利益相关者”的新概念,并将其纳入公司的社会责任政策之中。一些公司,尤其是美国多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一些以色列多国公司的总部已经启用了正式的伦理守则。以色列的和平进程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构成推动以色列经济的自由化和促进以色列商业伦理继续向前发展的积极因素。
参考文献
多佛·依萨利(Dove Izraeli)
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