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迷宫”是一则暗喻,它同时指大型官僚组织中错综复杂的结构,以及这些组织给在其中供职的人们经常带来的伦理困境。
官僚机构是高度理性化的典型,它不仅使工作,而且使行为和观念都统统理性化了。尽管每个组织都建立了固定的“体制逻辑”以及自己的伦理标准,但不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部门,官僚结构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定结构特征,这些结构就造就了大型组织的道德本质。一般来说,官僚机构需要建立惯常的操作流程、统一的规则和程序,需要界定权力的结构,以使组织的效率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官僚机构将各种类型的人们聚集在一起,他们几乎没有共同之处,能够管辖他们行为的只是那些统一的规则。然而,这些规则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为制定的,所以不仅不同的组织之间,甚至在同一组织内部,这些规则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取决于谁拥有权威和权力来制定这些规则。而且,由于决定组织结构和命运的市场和外部需求在不断地变化,组织中权威和权力也会时常发生转换。
官僚结构对一定的行为设定了权力的强势,那些能够审时度势的人能够如鱼得水。但是奖惩的制度和行为的规范往往是不明确的,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同僚和上级的主观意志。故此,善于通权达变、察言观色就变成了一项职业性的本领。由于一定的官僚机构和组织领导层的性质和目的不同,奖惩的制度和行为的规范因而存在很大的差异,不过所有的官僚机构都有一定的共性,都要求组织成员具备不同程度的自我理性化。主动的自我理性化可使企业目标高度内部化,创造一种相对封闭的社会氛围。在这种氛围里,人们会把自己在家庭、教堂及其它社会场合中所坚持的道德原则进行分门别类。职业中使用的准则可以凌驾于更一般意义的伦理标准之上。道德选择不可避免地会与组织的命运息息相关。
在这种背景下,官僚机构就会把人们与他们日常的行为结果区分开来。比如说,高层管理者很少会主动与因决策失误而被辞退的工人见面;很少会去慰问那些经济因组织的资源迁移而受到重创的地区;很少会关心由于使用其产品而受到意外伤害的顾客;很少会访问那些已经按照常规被布置到位,正在从事项目的普通工人。这种隔绝是现代官僚体制的核心,这就使得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理性决策变得至关重要了,即使这样会使诸如“手足之情”这样的观念变得无足轻重。而且,先不说相反的观点,官僚体制还使人们同他们对其行为的责任隔离开来。官僚等级制经常促使其上级拿下属的功绩去为自己邀功请赏。而且,很少的官僚机构能够具有正规的监督机制,确保赏罚分明,有错必纠;手眼通天的人可以嫁祸于人,推卸罪责。在组织的上层,对于那些能力相当的人们来说,他们的功过与赏罚经常是武断的,实际上是变化莫测的。简而言之,大型组织经常就像是一个责任不明确的巨大的体系。
企业领导者可以试着施加一些道德评价和可行的道德推理的标准,以此来引导其下层的行为。但是由于在某人个体的利益,企业的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之间没有一个必然的联系,因此公司领导者所推崇的每一套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武断的,应该取决于变化的情况以及竞争对手的利益。领导者们可以借助努力和权威来制定一些标准,有时这些标准在特定企业中会成为一种结构。然而,一般来说,标准的存在时间与领导者的任期相同。当向上看没什么用时,一个大企业中的人就会向周围看,他们会在彼此之间寻求行为的道德暗示,依照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的方式采取一定的道德行为。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人们从别人身上所得到的指示就会和大企业中的层次结构一样,非常的不清晰,对所有问题所运用的道德规则和获得成功或避免失败的规则之间变得难以区分。伦理问题经常被转变为社会关系问题。因此大企业中的人们会发现他们经常限于一座复杂的道德迷宫中,甚至无法辨别他们所处的困境,更不用说从里面脱身了。
参考文献
罗伯特·杰卡尔(Robert Jackall)
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