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伦理学强调有说服力的道德观点必须基于两种理由:要么人们经过理性的沟通会接受它们;要么沟通本身就包含了这种道德观。更确切地说,沟通伦理学诉诸以下几种沟通方式:1)为协调行动而制定公平的程序;2)维护与道德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普遍有效性;3)建立一个理想的标准,用于批评意识形态(即在被约束和曲解的交流过程中产生的信念和态度)以及缺乏理性和公平的民主形式。
1)哲学家一般基于两点理由将讨论作为协调的过程。作为一个解决冲突的过程,讨论提供了一种达成公平游戏规则的方法,这种规则能在纷争的各方利益中保持中立。而作为一个决定互利政策的政治程序,它提供了一种方法能把各自的利益转化为集体的利益。在这两种情况下,只有经过全面、公开和公平的协商达成的能够促进共同利益的原则或政策,才被认为具有法律效力或道德约束力。照此理解,任何道德和政治规范的公正唯一取决于交流程序的理性和公正(见:justice,circumstance of,正义情势)。
虽然解决冲突和决定共同政策这两个目标不能完全割裂开来,但它们的确意味着两种不同的推理过程。如果解决冲突有赖于提出广为接受的公平游戏的统一原则,而无视个人利益的差异,那么其所要求的过程将和康德伦理学(Kantian ethics)中的普遍性(universalizability)同出一辙。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个过程包含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讨论,而是个人的思想体验。在这种体验里,我问自己如果有人想和别人进行理想的沟通,他/她会同意采用哪种道德标准。,设想这种交谈就如同设想只有一个公平的旁观者的思想体验,因为假如完全理性和知情的人参加这种海阔天空的讨论,他们就可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推理(见:impartial spectator theory,公正旁观者理论)达成一致意见。
然而,如果目标是就具体的公平游戏规则达成一致,那就需要实在的而非想象中的沟通。这种程序规则更接近现实的社会契约而不是普遍性的标准(见:social contract theory,社会契约论)。如果要讨论宪法自由这样的普遍性的原则问题,人们必须事先同意一个程序规则,禁止讨论那些无法——或不可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宗教或生活方式方面的私人利益问题。这种求同存异的程序规则有助于集中讨论的焦点,即共同的利益,不至于让那些私人利益的细节问题分散人们的注意力。这种程序规则更容易产生建设性的沟通结果,也就是说,我们都渴望保护自己的私人利益,同时也不排斥别人保护自己的私人利益。
但是,如果所讨论的法律和政策将涉及共同利益而不是容忍差异,那就需要一个完全不同的程序规则。这个程序规则与上文提到的限制性策略完全相反,因为它需要讨论私人利益并使之转变为共同利益。为了使这种转变能尽可能达到自愿和公平,受其影响的各方将必须拥有平等的机会并在一般的讨论中获得相同的题材,而不受财富、权力和偏见的束缚。
在法庭诉讼中,是否接受宗教关于胚胎生命说会影响堕胎权利的公正裁断。这种分门别类式的程序规则适宜于此类公众论坛,但在其他情况下却有所不同——例如讨论旨在推动整个人类环境状况之类的公共政策。社会责任要求每个公民了解自己所选择的生活方式的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 对其他个人、公民或非公民的生活前景造成的损害。如果强迫自己设想和沟通的对象进行角色置换,捐弃偏见,通过自省设身处地地从对方角度考虑,我们的道德视野就会更加开阔,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前景也就宽广起来,自治(autonomy)也因之得到促进(见:roles and role morality,角色和角色道德)。
2)、持怀疑态度的人不禁会问:为什么要讲道德?沟通伦理学对此作出了回答。它指出,我们采纳道德观点的唯一动机——是当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交织在一起的时候,这种情况要求我们必须公正地处理自身利益,平等地对待他人利益,并且赋予他人与自己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重视个人身心健康、和谐统一的沟通环境。这种观点的依据如下:
个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主要取决于个人在家庭、职业和团体中角色的定位。不难理解,这些角色始终带有社会性,而且是一个人社会定位的轴心,因为在其他人心目中,他就是这样的。由于在沟通过程中相互影响,这种角色的识别和角色的组合就被固定下来,所以,相互沟通越富有理性——更自由和更真诚地表达对对方的认知——自我感觉被压抑和扭曲的程度就越小。
这个促成理性沟通的心理动机应怎样建立道德使命?沟通的对等性(reciprocity)要求沟通的双方相互平等、尊重并以诚相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拒绝给对方以平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或者因为偏见、疏忽和无能而剥夺了对方的这种权利——任何一方都不可能使另一方心悦诚服。道德怀疑主义者无法取信于人,因为拒绝理性的交流有损心理的统一性,而参与理性的讨论才能赢得道德的认同。
3)按照沟通伦理学对公正的理想,它要求公共生活的每个领域包括工作场合实施全面的民主化。道理虽然如此,而实际的应急决策一般要求战略性的妥协和偏好的集中,而不是绝对的民主协商。在这里,协商一致的重要意义不容忽视,它能减少冲突,避免战略妥协和偏好集中变成极权或暴力的工具。更重要的是,沟通伦理学要求自由、平等(equality)和全民的共同努力去塑造公众意识。因此,建立在这种伦理理论基础上的公平、自由和参与的高标准,可以用来评估社会和经济力量对计划安排、广告宣传、媒体覆盖范围和政策辩论等内容的限制和扭曲程度。
参考文献
大卫·英格拉姆(David Ingram)
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