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投资经纪人来说,他需要权衡来自各方时而相互掣肘的主张——委托人、雇主、应遵从的职业规则、客户的利益,等等。表达这些主张的形式各异,可以是明确的指示,也可以是需要揣度的暗示。伦理准则就是为处理这样的冲突而设计的(如,“财务分析员守则”等,1988)。一般来讲,私人投资者自身以及经纪人的客户的投资决策就好比下棋。下棋,如同其它游戏一样,需要一个暂时的封闭世界,棋局之外的伦理问题很可能被认为是不和谐的——看起来是违反了“观棋不语真君子”的规矩(关于棋局的隐喻,请参见:卡尔,Carr,1968;沙利文,Sullivan,1984;拉德,Ladd ,1970;赫克曼,Heckman,1992;霍夫施塔特,Hofstadter,1986;所罗门,Solomon,1993)。
对于公司投资者来说,投资不仅涉及管理责任同时也涉及财务责任,他会发现各种利益相关者都在干预这场金融棋局。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变得复杂化了——公司投资者很难全心全意地履行股东收益最大化的信义职分。(很多人在探讨是否应该以这种方式将责任复杂化。参见:弗里德曼,Friedman,1962;唐纳森,Donaldson,1982;努南,Nunan,1988;卡森,Carson,1993。)(参见:stakeholder theory,利益相关者理论;fiduciary duty,信义职分;fiduciary responsibility,信托责任)。
尤其对金融分析师来说,健康的金融市场就像是一块公地。这个比喻同样普遍适用于私人投资者、公司投资机构乃至整个经济。哈特曼(Hartman,1994)和所罗门(Solomon,1993)曾就这一比喻的作用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过去的牧羊人各自在公地上放牧,但他们意识到共同保护公地的重要性,任何人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对之涸泽而渔。同样,我们可以各自在金融市场上竭力寻找获利的机会,但应该注意保持它的健康发展。金融市场就像任何公地一样需要保护,以免少数人仅将其作为私人发财的机会。有鉴于此,有必要制定各种规则来保护金融市场的秩序:防止使用未公开的信息,要求在提供金融咨询时披露相关的利益冲突,杜绝泄密,要求在提供投资建议时必须经过谨慎的专业性研究,如此等等。保护公地依赖于牧羊人的某种共识,而金融领域的规则的必要性自然也反映了金融业界达成共识的程度。
然则,共识是不可靠的,因为不能假定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均不约而同地支持共同的价值标准。即使一个投资者在责任感的驱使之下有意朝某种价值标准靠拢,他也很难准确地把握这些价值标准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其具体内容。一个投资者,作为局外人,他很难保持唯我独醒的姿态,单枪匹马地来拒斥普遍盛行的做法。再者,投资的背景情况极其错综复杂,投资者的责任感及其对于投资结果的估算经常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仅仅依赖投资者的觉悟或美德看来是勉为其难的,也是不妥当的。
不仅如此,个人金融决策的影响具有扩散效应,它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投资,尤其是在国际背景下,会直接或间接地助长不良的社会习性。它会刺激生产和分销假冒伪劣产品,滋长为人切齿痛恨的雇佣实践,孳生对顾客、供应商、分销商和政府部门的腐化行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使投资者与这些道德困境隔离开来,但并未从根本上消除它的存在。也许,加强对与私人投资有关的核心伦理问题的认识会有助于减轻伦理责任的压力。
参考文献
巴里·卡斯特罗(Barry Castro)
弗兰克·格里格斯(Frank Griggs)
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