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离神学是一个宗教思想体系,其根源一方面产生于古巴卡斯特罗革命的高潮时期,另一方面来自于拉丁美洲罗马天主教在第二届梵蒂冈理事会(1962-5年)上提出的宗教改革纲领。为了在拉美地区响应梵蒂冈的第二次改革的号召,拉丁美洲的天主教各大主教于1968年在哥伦比亚的麦德林召开大会,该次大会通过的文件表明,教会已经承认了政教分离神学,尤其是所谓“穷人的优先选择权”问题。普遍认为,这次大会为经济和社会朝着激进的方向发展开放了绿灯,肯尼迪-约翰逊执政时期所推行的“进步同盟”就是其中的一个例证。
“神学反思革新计划”在全世界的基督教社会中为政教分离神学赢得了广泛的同情和共鸣,其构思并非传承于传统的罗马天主教教义,而是来自于那些投身于宗教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的切身体验。他们在“根据地教区”(communidades de base)聚集一堂,共同开展对《圣经》研究,旨在为开展社会正义斗争探索理论依据。这个计划远远超出了宗教神学的研究范畴,更直截了当地说,它是十分世俗化的,他们甚至对像马克思主义这样的世俗思想进行了建设性的接触,对后者能够揭露社会制度中形形色色的不公而赞许有加。虽然政教分离神学论者通常认为他们的学说实质上继承和发扬了主流罗马天主教的社会教义,但他们趋向于把宗教信仰提升到社会主义的高度,因而偏离了不偏不倚地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同时开展伦理批评的传统。然而,只要认真研究一下政教分离神学的著作就可以发现,他们提倡的这种信念虽然言辞激昂,但仍然缺乏推动政治和社会变革的系统战略思想。
如果仅依靠阅读译本从字面上研究拉美政教分离神学创始人的思想,读者很容易得出一个粗浅的结论,即政教分离神学与商业伦理学的发展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不管是在北美还是在其影响所及的其它地方,因为它公开对资本主义宣战,更不用说对商业管理和日常的商业行为提供任何指导。其实不然,一种更认真的方式在于探究政教分离神学激发某些社会运动的具体作用。从这个角度上讲,它的确有助于促进商业伦理责任的提高。
为此,我们应该考察政教分离神学带来的实际结果——信念也好,同情也罢,而不是拘泥于它的逻辑结构。政教分离神学思想不仅在拉美神学界方兴未艾,而且在“黑人神学”中也掀起了一派热潮。后者是非洲裔美国人为争取民权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平等而奋斗的成果。无独有偶,在南非本土兴起的政教分离神学运动同样以“黑人神学”命名,它是基督教抵制种族隔离运动的一支生力军。多数基督教女权主义者将自己对性别歧视和性别歧视制度的抨击视作政教分离神学的一个分支。在美国土著的和墨西哥裔的美国人争取权利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此外,在韩国、菲律宾、印度和遍及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情况也同样如此。很显然,世界各地形形色色的政教分离神学运动风起云涌,它们凝成了一股强劲的社会势力,推动着商业企业全面关心伦理和社会责任问题。
有人认为,如果同情政教分离神学,就会对商业管理中伦理的改革失去兴趣,这纯属无稽之谈。即便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辞藻情有独钟,但或许正因为如此,这些同情者才在北美近年来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各项运动中表现得如此活跃。像著名的抵制雀巢公司(Nestlë)的运动、支持联合农场公司(United Farmworkers)的各种动员活动,以及对南非种族隔离政策加强经济制裁力度的活动——还有苏利文原则(Sullivan Principles)和各种从南非撤资的战略措施——所有这些,都体现了政教分离神学唤醒许多基督教徒社会良知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在教会、政府机构和商业组织中供职的中产阶级。“企业责任跨信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及相关宗教组织的相继成立,标志着这些社会活动所取得的丰碑性成就,把增进良知这一在政教分离过程中本来模糊的学习曲线制度化了。
显而易见,“中心”及相关的组织力图克服在原则问题上的矛盾,相互采取了务实合作的姿态。这大概出乎了批评家的意料。有迹象表明,这类宗教性的联合组织一度仅将自己定位为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其影响社会的方式仅限于游说和施加各种社会和政治压力。他们认为,这样能够最有效地增强公司的社会责任感。而“中心”则不然,它帮助“中心”的成员组织将自己定位为内部的利益相关者,即使不能实际上强令改变公司的政策,成员组织也完全可以直接运用公司的投资(通过捐赠和养老基金方案)来左右公司内部的伦理之争。诚然,这种内部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在推行之初往往招致严厉的对抗,因为作为“中心”的成员,这些公司的管理者必然要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大声疾呼对伦理问题的关注。但在最近,一些公司的管理者已学会了如何避免激烈的对抗:他们经常性地向那些在社会上十分活跃的股东征询意见,比如“中心”的成员公司。
在另一方面,“中心”的成员也逐步深入地了解到公司的经理们所日常面临的战略困境,与此同时,他们也对健康的公司文化中可行的伦理价值增进了认识。今天,不论是在公司的内部,还是在整个行业的外部,博学多才的宗教活动家开始与经理合作,共同制订公司的商业伦理准则,运用各种战略来监督这些准则的正确实施。这样的现象已经比比皆是。实践证明,割裂或误解商业伦理与公司社会责任之间的联系对经理没有好处,从这两个阵营的组织发展趋势来看,这一点是不言自明的。
当然,政教分离神学的支持者未必都积极支持宗教参与公司社会责任的运动。但这两者之间的联系足以表明,政教分离神学已经为现代商业伦理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且这一趋势将继续下去。这种趋势并非出于实用主义的拼凑。为了明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像康奈尔·维斯特(Cornel West,1982)一样,不仅要承认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进行社会分析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而且要理解那些社会活动家在政教分离神学的感召下所奉行的政治战略体系,这些战略体系恰恰体现了他们在政治观点上的多样性。马克思主义在评价压迫与反压迫的阶级斗争时,始终坚持辩证的社会分析。然而,政教分离神学事实上激发了新一轮的基督教社会激进主义,对于那些投身于真正的社会变革的人来说,他们无疑体会到了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鉴于此,修正主义开始怀疑这些传统变革模式的有效性。面对这种局面,“中心”及相关的组织开始着手总结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申明大义,主张各种分散的甚至抵触的社会和政治力量必须团结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对商业公司形成统一的社会压力,迫使它们提高对公众的责任感。但与此同时,他们既不赞许在当前和商业社会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也反对完全游离于商业社会之外的做法。
政教分离神学对于商业伦理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尤其是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浪潮中,它标志着某些基督社会信仰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特别是对于拉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和亚洲的罗马天主教,其升天的形式已经由来世转到了现世。麦克思·韦伯(Max Weber)最早称这种转变为欧洲历史中现代资本主义伦理形成的前提,而现如今,这种转变已构成在所谓的第三世界进行宗教和文化变革这一大景观的一部分。与这一趋势遥相呼应,拉美地区的福音派新教、圣灵降临派和摩门教近年来在社会变革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这种变革影响之下的受益者,虽然不可能一夜之间全部跻身于世界中产阶级的行列,但在他们之中,尤其是那些受到政教分离神学影响的人,均可能成为当地争取经济和社会正义运动的先锋队员。当然,争取经济和社会正义的道路仍然十分漫长,尤其是对于在来世观点依然根深蒂固的宗教文化来说。但是,政教分离神学的前景是光明的。既然它在北美已经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有朝一日,它必将对发展中国家的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产生同样积极的影响。作此推断并非是言过其实的。
参考文献
丹尼斯 P. 麦卡恩(Dennis P. Mccann)
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