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公司是否曾因道义上的责任而中止在东道国的业务经营?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这一问题一度成为有关在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的南非投资的热点话题,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为日后处理侵犯人权的问题提供了启示。种族隔离实际上就是“分离发展”,是一种基于肤色的压制制度。在南非,总共有300多项种族制度公然剥夺黑人的权利,其中包括选举权、在本国的迁徙权、在上等白人的学校就学的权利、以及购买高质量住房的权利。
终于,在1994年4月,法定的种族隔离政策被全面废除,这就像柏林墙倒塌一样剧烈,南非开始了第一次国民大选——由黑人和白人一起参加的大选。这次大选标志着南非各大主要团体数年谈判的重大成果,也是多年国内社会压力的结果。这里的问题是,那些曾经在南非种族隔离时期经营业务的多国公司应作何反应?它们在道义上应该取消在南非的业务,还是应该坚持经营,帮助废除隔离制度之后的南非壮大经济,以实际行动支持那里的黑人斗争呢?(见:investment ethics,投资伦理)。
国际参与的历史
在美国,对南非种族政策的关注可以追溯到1912年,当时“全国有色人种进步联合会”开始为后来的“南非非洲国民大会”提供援助。但直到60年代中叶,大学生、人权领袖和宗教组织才开始制定抵制种族隔离恶流的战略。1973年,宗教组织对银行向南非共和国的贷款发起猛烈攻击。尽管这项运动并没有严重影响银行的贷款政策,但的确唤起了人们对种族隔离问题的重视。
1971年,通用汽车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宣布中止该公司在南非的业务,而且,该决议由主教派教会宣读。当时,教会的官员明确指出,此举并非旨在要求通用汽车公司撤出南非,而是为了促使美国公司向南非政府施加压力,使其改变现行的种族政策,改善黑人的生活和工作状况。直到80年代中叶,这是大多数美国反种族隔离组织的一贯战略,尽管它们在表面上提倡美国公司全面撤离南非。自1971年以来,总共有逾500项股东大会的决议敦促数十家美国公司对南非采取行动。
及至80年代中叶,大多数在南非开展业务的美国公司都响应了利昂·沙利文牧师的号召,纷纷制定行为准则以抵制南非的种族歧视政策。沙利文是宾夕法尼亚教区的一位资深黑人牧师,早期的人权运动领袖,同时担任通用汽车公司的董事。他于1977年将12家大型公司召集在一起,共同制定了后人称作《原则声明计划》的行为准则。《计划》要求在南非的美国公司在制定公司政策时遵循七大原则,其中包括:拆除隔离的设施,实行同工同酬,对各层次的黑人开展培训计划,在管理和监督岗位上推行扶持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努力抵制所有的种族隔离法规。他们还为加拿大和共同市场国家的公司制定了类似的行为准则(见:codes of ethics,伦理准则)。
迄至1994年该《计划》停止运行为止,参加《原则声明计划》的公司每年须接受阿瑟 ·利托公司的审核,以确保计划的实施。报告显示,每家公司为消除种族隔离而每年产生的费用平均为50万美元左右。一部分开支用于资助黑人的教育,而大量的资金是用于支持多数南非人认为危险的活动,因为这些活动直接挑战现行的社会制度,推进社会的变革。比如,有些公司支持黑人在约翰内斯堡市中心区域经营生意,有些公司出资营救遭警察关押的工会领袖,还有公司在白人居住区为黑人职工购置住所——敢于对种族隔离的核心发起挑战。
美国的黑人积极分子、宗教组织和政治领导人已经逐渐失去了对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耐心,他们于1985年组成联合阵线,号召对南非全面撤资,并实施经济制裁。1986年10月,美国国会推翻了里根总统的否决令,通过了《1986年全面反对种族隔离法案》。虽然该《法案》并没有强令美国公司撤离南非,但禁止对南非发放新的贷款和增加投资,并关闭美国对南非的直飞航线,同时封锁一系列南非产品的进口。
1987年6月,沙利文牧师开始兑现他两年前的承诺,呼吁美国公司在1988年3月之前撤离南非。他在肯定《原则声明计划》对“推动变革的巨大作用”的同时,敦促美国各界加倍努力,继续向南非政府施压,使其走到谈判桌上来。1986年,50家美国公司撤离了南非。在1986年至1989年期间,90多家美国公司相继撤离。及至1994年南非种族隔离制度废止,坚守在南非的美国公司仅残存了60家左右,它们均经受了巨大的压力。1987年3月20日的《华尔街日报》关于施乐公司撤资的报道总结了美国公司从南非撤离的原因,其中援引了施乐公司董事长大卫·科恩斯(David T. Kearns)的一段话,并报道说:
卡恩斯先生说,他认为坚守南非更符合那里2300万人民的利益,但如今撤离更符合施乐公司的利益。他说:“很显然,各个方面的状况正在继续恶化。”南非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环境每况愈下;反对在南非投资的浪潮愈加猛烈;施乐公司在美国的销售正在下滑,因为地方政府禁止和在南非投资的公司签约。
防患于未来
毋庸置疑,80年代末期反对向南非投资的浪潮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为了更好地处理国家政府压迫人权的类似事件,有必要回顾一下要求撤资背后的逻辑。威廉姆斯(Williams,1986)对围绕在南非投资问题正反两方面的论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三类主要的观点:(1)“不染指”的观点;(2)“与受害者同舟共济”的观点;(3)“服务”的观点。每种观点都有独到之处,侧重点各不相同。“不染指”的观点主要强调避免和那里丑恶的种族隔离势力同流合污;“同舟共济”的观点则强调必需旗帜鲜明地和南非的被压迫人民携手并肩;而“服务”观点力争充分发挥公司和政府的影响推进南非广大黑人的福利。赞成前两种观点的人们提倡撤离投资,而支持后一种观点的人们又有两派主张平分秋色,其中一派主张继续按兵不动,而另一派则主张“全面”或部分撤资。
唐纳德逊(Donaldson,1989)运用“不染指”的观点强烈主张全面撤资,理由是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已经构成对基本人权的制度性侵犯。他同时援引道沃肯(Dworkin,1978)的观点,认为后果主义的目标(即“服务”观点)通常是一种权利主张的“借口”,除非“行使这种权利会导致极端的道德恶果”(见:consequentialism,后果主义)。应该确立一种“交易原则的条件”,唐纳德逊又称,“即如果交易不能够有助于打击那里的侵犯人权的活动或使那里的被压迫人民受益,就应受到禁止,或者至少任何交易不能导致助纣为虐的后果”(1989,133页)。他认为,在南非开展业务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条件,故此和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的南非开展业务往来是错误的。不过,全面撤资的倡导者大多数运用“服务”的观点。
在80年代末的背景下,人们对南非的种族隔离政权下一步的举措喜忧参半,它到底会一意孤行拒绝谈判,还是想为少数白人争取更多的利益而重新回到谈判桌上来?持悲观态度的大型组织就此认为,外国公司的唯一道义选择是撤出南非,这样会削弱南非的经济,以经济危机的事实迫使那里的白人领导人就范,早日放弃种族隔离制度。
而持乐观态度的人们则支持外国公司继续逗留南非,但主张它们采取积极的行动支持南非人民的正义斗争,并准备为新南非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投资。如果外国资本全部撤出南非,新的黑人政府将面对逾40%的失业大军而外国投资又渺然无望,那才是唐纳德逊所担心的“极端的道德恶果”。持乐观态度的人们对南非的政治权利斗争所取得的进步给予了肯定,他们同时展望未来,进而担忧在政治斗争获胜之际南非将如何克服经济上的隔离所提出的挑战。这项挑战已经属于“现在时”了,它需要发达的基础设施和多国公司关键群体的存在,以吸引新的外国投资并创造就业机会,并同时推行全面的“扶持行动”。如果争取经济权利的斗争中途夭折,一个民主南非的未来将前途黯淡,一个和平与正义的国度也只能是海市蜃楼。
当前,南非在新总统纳尔逊·曼德拉(Nelson Mandela)的领导下,正着力积极吸引外国公司和外国资本,而且已经卓有成效。如果当初外国公司和资本已经全部撤离,那今天的情况又当如何呢?(大多数非美国公司都留在了南非,美国公司仅剩下60家左右。)当然,全面撤资的情况事实上并没有发生,但我们可以推测一下,这样有助于我们在日后的类似情景下汲取经验,比如中国的人权斗争。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对指导未来的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南非的经验充分证明,战略性制裁的国际压力是奏效的,但必须集中具体的团体和目标,需要精心策划(如:文化和体育方面的制裁,拒绝南非航空公司的落地权,以及封锁国际银行对南非的贷款等)。多国公司全面撤资是否属于道义之举,对此很多人尚未建立清醒的认识。结果表明,两种貌似矛盾的战略最后却达到了异曲同工的成效。也许,我们可以从中汲取某种教训。
参考文献
格利佛·威廉姆斯(Oliver F. Williams)
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